近日,教育部重磅官宣,教育部公布新修订的《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其中第14条规定“适度放开特殊教育学生学籍变动权限”,情况特殊的可以允许其降级就读。已经在义务教育阶段消失近20年的留级制度或将被重新启用。这是怎么回事呢?
“留级生”身份的重新出现,将给这部分学生以及学校管理带来哪些影响?既然有留级,那是否还会进一步开放学生跳级呢?一起来看……
中小学或将恢复“留级”制度
近日,教育部印发修订版《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包括学籍建立与更新、学籍变动管理、保障措施等。其中,第14条规定“适度放开特殊教育学生学籍变动权限”,情况特殊的可以允许其降级就读。


新修订的学籍管理办法,提到可以允许降级就读。这被视为一种变相的留级机制,也被业内称为留级制度的隐形回归。而“特殊教育学生”的范围,其实不应只限于智障学生,也可以包括成绩始终不能及格的“学困生”。其实,留级制度在我国曾长期存在。
留级制度在我国曾长期存在
留级制度在我国曾长期存在,是中小学管理学生学业、促进学生进步的重要手段之一。
从前,学生如果考试成绩不好是可以被留级的。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期,为了提高教学质量,实行了史上最严厉的留级制度,一方面抓教师的业务能力和学校管理,另一方面也抓学生的学习和考试管理。
当时,《中小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明确:语、数两科有一门不及格或外语、理、化三科中两门不及格或其他学科三门不及格,给予一次补考后仍不及格,将被留级,另外,体育不及格初中不得毕业。
2006年取消留级制度
“当时的留级制度也是一直备受质疑的,因为它存在着制度性缺陷。”一位小学校长向新民晚报记者分析说,留级生挤占了义务教育资源,在上个世纪,各地都存在小学入学难的问题,有的学生留一级不行,还要连续留几级,这就占用了其他适龄学生的就学名额。还有,留级生普遍被视为“差生”,很容易在校园里甚至在社区里被贴上歧视性标签,身处“有色眼镜”包围之中,从而影响他们的健康成长。
所以,我国在2006年修订《义务教育法》时取消了因成绩差而强制留级的制度,即便有家长主动提出让孩子留级,教育部门也原则上不予鼓励,除非因病休学。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熊丙奇说,“一刀切”地不留级,往往会让部分学业确实跟不上的学生承受很大的心理压力。

此次新修订的学籍管理办法有了突破,针对特殊教育学生开了个口子,可以允许其降级就读,这被视为一种变相的留级机制,也被业内称为留级制度的隐形回归。而“特殊教育学生”的范围,其实不应只限于智障学生,也可以包括成绩始终不能及格的“学困生”。
“跳级”会回归吗?
有留级的就该有跳级的,这被世界教育公认为一种常态。根据新民晚报报道,我国义务教育阶段的跳级机制长期处于政策模糊地带。根据之前实施多年的学籍管理办法,跳级需满足十分严格的条件,包括家长申请、学校测评、教育部门审批等流程,且仅适用于“学习能力远超同龄人”的学生。
这次新修订的学籍管理办法虽未直接涉及跳级,但其对学籍数字化管理的强化(如“学生可信教育数字身份”建设),事实上是为跳级审核提供了技术支撑。也就是说,学生提出跳级的理由需依托学籍系统记录的学习进度与能力评估数据,这样就能降低或避免主观判断带来的风险。
留级与跳级制度的存续,在本质上是维护教育公平和个性化需求,但难点是要在制度弹性与刚性约束之间找到平衡点。上海师范大学附属浦东临港小学校王先云表示,无论是留级还是跳级,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都要注意与相关政策的衔接,并建立争议问题的受理和处理机制。